进口沃尔沃变速箱故障5年未解 激发维权热情
从上海、成都到重庆,“绿衫军”就像沃尔沃的影子一样,为几乎每次沃尔沃的市场活动增加了不确定性。“绿衫军”的成员构成很简单,全国各地遭遇变速箱故障的2010至2012款沃尔沃进口S60、XC60 T5车型的车主,总人数超过700人。
“绿衫军”各地维权行动
加入维权队伍的车主们在购买上述沃尔沃车型并使用3-4年出质保期后,都出现了双离合变速箱故障的通病。该故障在行车电脑上显示为“变速箱性能低”,表现为频繁顿挫,踩油门发动机空转及突然向前蹿。
尽管沃尔沃还因此登上了2014年央视的3·15晚会,但到车市睿见发稿时,其回应还定格在2013年12月的那封给车主的回函上。回函的大意,就是不认为其双离合变速箱存在问题。
一边是车主追着沃尔沃讨要说法,一边是5年多来沃尔沃的“淡定”。是消费者过度维权了吗?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郝庆丰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郝庆丰认为,过度维权分方式过度和诉求过度。虽然车主的维权方式有待商榷,但其要求厂家消除故障的诉求属于合理范围。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苏华律师同样认为,沃尔沃车主的诉求并不过分。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苏华律师
那是什么在支撑沃尔沃的“坚持”呢?蒋苏华律师表示,这类维权事件对厂家来说并不鲜见,回函后再无下文,应该是厂家推测车主走法律途径的几率非常小,所以采取不回应的方式冷处理,达到淡化事件的目的。
车质网内容与传播副总裁张炤虎
车质网内容与传播副总裁张炤虎认为,客观地说,更关注生命周期处于峰值的产品是车企的普遍做法,而且基于全新换代产品已经采用新动力总成的事实,沃尔沃的处理方式也在意料之中。
郝庆丰的看法则更有针对性:“相较消费者,企业在技术和法律上的优势不言而喻,因此我可以知道自己产品的软肋,但消费者无从知晓,因此我可以不作为。”
维权事件经过5年发酵,郝庆丰和蒋苏华均认为,沃尔沃和消费者坐下来调解解决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那么此事的解决,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达成吗?
蒋苏华的判断是,不是不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但对于车主来说,必须计算好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并做好心理准备,还需要有人牵头走集体诉讼程序。“而且,从目前车主的反馈来看,其购买车辆的时间早于‘汽车三包’的实施时间,因此该法规只能作为参考,其他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也不能作为直接适用法律。”虽然诉讼“前路漫漫”,但蒋苏华坦言,如果消费者想得到定性的结果,只能通过法律程序,因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不针对个人开展业务,且有效的鉴定结果必须来自消费者和厂家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
郝庆丰给出的答案乐观一些。作为消保法学的专业人士,他建议消费者可以主张“安全权”,而且《合同法》、《产品质量法》里都有不能销售缺陷产品的规定。至于如何将问题车型的故障认定为“缺陷”,郝庆丰表示,车主可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网站上进行投诉,但需要达到一定量后,相关部门才可能启动缺陷调查。另外,郝庆丰还建议,消费者可以通过省级以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进行公益诉讼。
凯睿赛驰副总裁张越
凯睿赛驰副总裁张越则提醒消费者,更换现款XC60的8AT变速箱会涉及与原发动机不匹配问题,但更换原品牌变速箱又不能彻底消除故障,所以消费者需要理清自己最迫切的诉求是什么。召回,从技术角度看可能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延保,出质保期后,故障车辆能得到免费维修。
车市睿见查询后发现,问题沃尔沃S60和XC60采用的双离合变速箱由Getrag协同福特研发,而福特在国内外均有针对此款变速箱的召回和延保。这是否可以从一个侧面支持消费者的主张呢?
郝庆丰和蒋苏华一致认为,变速箱的工况涉及与发动机和其他零部件的匹配,因此福特的案例只能作为参考,不会是法律诉讼中的有力证据。
7月,在搜索引擎上输入沃尔沃,结果大多是其全球销量增幅跑赢大盘的消息,20多天前“绿衫军”重庆车展维权的消息早已成为旧闻。但是对于沃尔沃来说,文字、图片的泥牛入海不代表维权队伍的解散,如果继续之前5年的处理方式,或许即将在3季度举办的XC40上市会上,又会上演一出闹剧。
因此,业内人士对沃尔沃的建议是,主动一点,诚恳一点,因为问题不会自动消失,而办法总会比问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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